试用期劳动合同

时间:2024-02-23 15:38:06
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试用期劳动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1

在每个劳动者成为正式职工之前都会在用人单位经历一到六个月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的时候同样也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双方也是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告知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参考以下方法: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上述法律经验编辑为您整理介绍可知,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中要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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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是针对劳动者而言的。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必须提起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若是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2

一、《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根据上述规定,信访人魏宗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是合法的。

二、劳动合同是双方履行合同的凭证,应一式二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交由劳动者留存一份。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第三条“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合法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的规定,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且不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同时还应公平、合理、合乎实际。

三、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一)款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5]264号)第三条的规定,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一)规定向职工索赔。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3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期合同,约定期限一般为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该劳动者,从而方便劳动关系的处理。用人单位的这些做法是否合法可行呢?

必须明确:试用期内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仅不能防范用工风险,反而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用工隐患。

第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可见,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进行初步快速的考量,经过一个月的考察,对初步确定与用人单位发展不悖向,具有培养潜力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经初步考察明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应当说明理由后尽快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特别注意一个月的时间期限,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约定工资标准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能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并未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但是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百害而无一益。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试用期期限和劳动权利义务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被视为约定短期固定期限的正式劳动合同,不具有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预期法律后果。其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具有特殊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因具有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应当计算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占用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易于形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增大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负担。再次,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能成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试用期的约定及法律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均应当遵循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执行较试用期用工规定相比更为严格,违背了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初衷。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间要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这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和减少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纠纷。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4

一、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包括:

⑴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包括:

⑴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由此可见,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一般无严重违反章程和态度恶劣的情形是不会被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您提供解决方案,谢谢阅读!

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专职白班司机,作息时间为早7点到晚7点,逢停运日休息。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经甲方聘用后,自愿将交付壹万元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作为风险押金,一直到离职为止,如乙方没有任何违章或事故处理,甲方予以退还乙方。

五、________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若保证人是自然人,保证人自愿对乙方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工资按乙方完成任务的百分之30提成计算,奖金另计。(完成任务的多少按每日营运现金计算)

七、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和出租车行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车主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行车、文明服务。尽忠职守,维护甲方利益。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检查机油、检查轮子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甲方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甲方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十一、乙方在职营运期间内一律不准有私下用车之情形或依公而办私之行为,如有发现一律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十二、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

为了确保行车的安全,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频率,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甲乙双方特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如下:

(一)乙方责任

1.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积极参加甲方交通法规教育,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服从甲方管理。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不酒后开车、遵守超车、会车、停车的有关规定。

3.自觉遵守运价政策,做到明码标价,合理收费,车容整洁,标志明显,计价器有效,各种服务证齐全有效。

4.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遵守驾驶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车主做好车辆出车前,回场后、及途中的保养工作,保证车辆不带病行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解决。

5.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劳开车。不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加强危险品的检查,保证车用灭火机良好。

6.积极配合甲方和车经营者做好其它各项安全工作。

(二)甲方责任

7.行使职权,加强现场管理和源头管理。

8.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十三、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甲方财物,否则,一经发现予以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及保证人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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